起重机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我校长期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证和复审培训,考证项目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起重机指挥(Q1)、桥式起重机司机(Q2)、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2)、门座式起重机司机(Q2)、叉车司机(N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等;复审培训涵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机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电梯作业等所有类别。
一、培训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特种设备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使用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等。
(二)起重机指挥(Q1):吊索具、工具设备的识别,作业现场安全标志的识别;估算、打结方法、现场吊装等吊运作业基本操作;吊运作业前和作业后的检查;吊运作业危险状况识别;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法;起重指挥信号操作手势和音响信号;个人防护设备使用等内容。
(三)起重机司机(Q2):起重机司机含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等项目。培训内容包括起重机械的基本组成、原理、用途、工作特点以及对工作环境的要求;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使用;起重吊具和索具安全技术要求;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安全知识;法规标准知识;以及零部件识别、作业现场安全标志识别、机构空载和带载运行操作等实际操作技能。
(四)叉车司机(N1):燃油、润滑油、轮胎等应用知识,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分类、结构、操纵装置,维修保养及简单故障排除,安全知识,以及叉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拆垛堆垛作业等基本操作,加减挡、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调头等应变驾驶技术等。
(五)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燃油、润滑油、轮胎等应用知识,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分类、结构、操纵装置,维修保养及简单故障排除,安全知识,道路中车辆起步、加减挡变换、转向、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调头、绕限宽桩行驶、侧方停车、倒车入库等操作和应变驾驶技术等。
二、报名条件
(一)考证
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复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持证人应申请办理复审,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作业项目到期失效。
不超过65周岁;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证件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三、提交资料
(一)考证
1.《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贴2寸白底彩色照片;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4.初中及以上学历复印件1份(项目A需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5.项目 N1和N2需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要求:无色盲、色弱,四肢健全,身体无运动功能障碍,区级及以上医院)。
(二)复审
1.《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贴2寸白底彩色照片,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公章);
2. 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件原件(用人单位在 “聘用记录”页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