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电大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锐意进取,激励学生开拓进取,全面成才,我校将进行2017年春季优秀学生毕业生评比活动。
1.参评对象
2017年春季毕业学生,每位辅导员推荐1-2名
2.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电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处理工学矛盾;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限选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调查报告、实习报告)成绩70分及以上。
3.提交时间及要求
请辅导员在4月28日前提交参评学生《广州港集团分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事迹介绍不少于300字,需突出工作业绩、协助电大教务处管理工作表现,各项内容需要填写完整)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含技校内获奖)各一份给李日科老师。逾期将不能参评。
附件. 《广州港集团分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
广州港集团分校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广州港集团分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电大年级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技校班级 | ||||||||
学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协助电大教务处工作情况 | ||||||||||
事迹 介绍 | 电大在读期间的突出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具体事例) | ||||||||||
获奖 情况 | 电大在读期间,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不含技校校内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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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评语及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长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注: 1.“技校班级”填写技校班级名称,如果不是技校学生请注明“无”,不能为空。
2. “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和“协助电大教务处工作情况”三项,如没有请注明“无”,不能为空。
3.“联系电话”必填,不能为空。
4.“获奖情况”栏内要按时间顺序填写进电大学习以来所获奖励和荣誉,要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A4)对应。
5.“辅导员评语及意见”指学生突出表现,尤其是工作成绩、学习表现、参加社会活动、协助电大管理工作等方面。